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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和我小说网www.maohewo.cc提供的《炮灰女配选择读档(快穿)》2、第 2 章(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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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百列酒店。
夏终年下了车,一路走到酒店光滑如镜的银色大门前,突然止步。
不是近乡情怯,而是突然觉得自己脚上这双系带高跟鞋和烟粉色真丝睡衣睡衣不配。
用力过猛了,夏终年头疼地想,既然走慵懒睡衣风,应该配一双毛茸茸的皮草拖鞋。
她后退一步,继续从门的倒影欣赏自己正面、侧面、半侧面、背面的搭配。
负责给客人开门的门童目瞪口呆,他已经伸出手准备把大门拉开,这美女却完全没有要进去的意思,搞得他继续开也不是站回去也不是,只能保持着这个半开不开的尴尬姿势。
半晌,他听见夏终年长叹一声。
那声音凄凄惨惨,简直不像眼前这个张扬艳丽的女子所发出的,他惊愕地看过去,只见她惆怅地捂住脸。
“小姐,您没事吧……”
“有事,”夏终年再次长长叹出一口气,“我太美了,随脚穿一双鞋都这么好看,虽然高跟鞋有点用力过猛,但我的美貌本来就是过火的,高跟鞋只不过加了一把火……小哥。”
门童左右张望:“呃……您叫我?”
她摘下墨镜,目光灼灼:“我漂亮吗?”
“……漂亮。”
“果然时尚的完成度取决于脸,”夏终年心满意足,“不换了,就穿这双——”她突然想起什么,“你是不是新来的?”
“我入职两年了。”
两年,果然是新来的,没有见识过她三年前参加婚礼跟经理拍桌子要求观礼宾客也要有专属更衣化妆间的风采,如果记得她的脸,怎么说也得跟经理汇报砸场的来了。
夏终年嫣然一笑:“我很欣赏你的审美,小费记在账上,你记得回头找你们经理要。”
“谢谢小姐,小姐怎么称呼?”
她重新戴上墨镜,抬脚往里走:“我姓夏,吓人的夏。”
三年没来加百列,夏终年一路仍然走得行云流水,如入无人之境。
所有酒店建筑长得都一个样,最好最大的房间要么在最上面,要么在最里面。
纪明琛那么闷骚,恨不得全世界知道他要把于冬至捧在手心里,当然会订最好的。
夏终年摇摇头,所以说这个人审美还行创意缺乏,要是她,钱都花了,当然要在别人想不到的地方办婚礼。
比如泳池婚礼,观礼嘉宾体脂率必须符合她定的标准。
比如演唱会婚礼,一人发一个应援物大礼包卖力打call。
比如拍卖会婚礼,她会戴着独一无二的拍卖物大特写展示。
比如……
夏终年一路走一路想,还没想完,婚礼会场就到了。
这下看得出经理是费了心思提防她,派了四个员工守在门口,为首的一个见到她就如临大敌,迎上来:“夏小姐……”
“不买保险,不学英语,我有私家健身房,买地买楼跟我的金融顾问谈,谢谢。”
对方被她堵得一愣,夏终年越过她,直接开门。
黑压压打出星空布景的室内,所有宾客听到声音都回过头来,每双眼睛都洋溢着“你终于来了”“你可算来了”“有好戏看了”的光彩,像极了暗夜狼群。
夏终年心里噫了一声,为了气势,她还特意挺了挺几近于无的胸。
“我是来反对这门婚事的,”她扬眉一笑,“我没来太晚吧?”
其实来晚了,婚礼已经进行到新人携手切蛋糕环节,但她成心要砸场,任何时候都不晚。
高跟鞋发出有节奏的哒哒声,走得越近,她就越能看清纪明琛黑云压城城欲摧的脸,和于冬至没有一丝血色的面庞。
她本来就白,如今简直像是纸糊的,夏终年蹙起眉:“谁给你化的妆?什么牌子的粉底?简直像死人……”
纪明琛上前一步,挡住她的视线:“夏终年,别发疯。”
“谁发疯?”夏终年环顾满场宾客,“你随便找个人站起来问问,冥顽不灵的你和手持真理的我,看起来到底谁发疯?”
纪明琛还想再说,于冬至接过了话。
她说:“你来了。”
夏终年说:“我来了。”
“你本不该来。”
“可我还是来了。”
成年之后,夏终年就没怎么跟于冬至说过话了,如今一看这姑娘果然是个妙人,灵魂比纪明琛有趣百倍不止,如今只能当一个豪门不承认的媳妇实在暴殄天物。
想到这,夏终年声音放软了些,依旧是良言劝分:“听我的,你们各方面差距太远,在一起不会有好结果的,如今你看纪明琛有钱有闲,是因为他不事生产,花的都是他老子的钱,等他一无所有对你也不好的时候,也没有人会同情你,只会觉得你是捞女没有擦亮眼。”
她摊手:“你有颜有趣,前途无量,现在反悔还来得及。”
于冬至摇摇头。
她张了张嘴,夏终年仔细看,觉得那似乎是在说“太晚了”。
下一秒,于冬至手里长长的蛋糕刀穿透纪明琛心口。
夏终年震惊,纪明琛更震惊,他没来得及说出一个字,于冬至就捅了第二刀。
一共三刀,每一次,金属划过皮肉都会咯吱咯吱,可能是锯到骨。
蛋糕刀会有这样的锋利?夏终年想看那系着缎带的刀子动过什么手脚,但她离不开于冬至的脸,她紧紧地盯着她看。
于冬至垂着眼,没有表情,只是嘴唇终于咬得血红血红,她没抽出最后一刀,而是深深地把手柄都往纪明琛心口送去,用力一推。
纪明琛跌到地上,一双眼依然恶狠狠地瞪着她,死不瞑目。
已经有宾客张望到台上发生了什么,尖叫着向外奔逃。
地狱一般的景象,夏终年回过神来,伸手去拉她:“你……”
蛋糕刀够长,她指尖只有一点点血迹,像凤仙花染了指甲,不是她记忆里素净的、淡漠的、阶前明月光一般的于冬至,但美得惊心动魄,也惨烈得惊心动魄。
“我本来想救你,”于冬至说,一滴泪从她眼中落了下来,“可惜——”
夏终年想要去接那滴泪,但终究迟了一步,泪水擦着手心滑下去,只留下一道炽热的湿意。
仿佛她落的不是泪,而是火,要焚尽一切。
接下来的事,夏终年记不清了。
她浑浑噩噩,三魂七魄丢了一半,连谁带着自己走出去走到哪都不知道,满心想的都是“为什么会是于冬至”。她来抢亲就是想改变于冬至肉眼可见的糟糕前景,谁想到,她竟然动手杀了人。
目击者那么多人,死者还是纪明琛,她颓然地坐在椅子上,想着该怎么办呢,怎么扭转现状,a城有几个好律师……有人在对面敲桌子,她头也不抬:“别闹,没空,想事呢,笔录等我律师来了再做。”
对方古怪地嘻了一声,有点像喵。
夏终年抬起头,坐在桌对面的人长了一张古怪的脸,大眼睛,三角头,有点像于冬至高中时捡的猫,她给它起了个什么名来着?对,塞浦路斯。
她听说过斯芬克斯这种无毛猫很难养,于冬至本身的家庭条件又差,于是劝她别养:“养死了你更伤心。”于冬至冷冷地瞥了她一眼,眼里头也有火。
那时候她就觉得这丫头死倔死倔的,将来早晚要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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