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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 1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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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托万峰的福,近来,红星生产队的天空总是飘散着烟熏腊肉的香味。林家也不例外。

    柏树叶熏出浓烟,林翠正招呼着侄子林小宝和附近几个小孩儿走远些,一行人来到处空地,林翠捏着石子往地上写写画画。

    “jutou。”拼音同举头二字上下排列,林翠声音温柔清脆,正一点点纠正着小孩儿的发音。

    林小宝同几个大小不一的孩子跟着念:“举头。”

    一个教,几个读,小萝卜头们睁着大眼睛盯着地面,努力辨认上面的拼音和文字,举头、望、明月...

    郎朗念诗声裹着童真,稚语声声入耳,向玉芬在门前自留地浇肥,不时远望儿子跟着他小姑学习,心里别提多欢喜。

    解放公社下辖七个生产大队,却只有一所位于清河生产大队的小学,距离红星生产大队足足有十五里路,要想去上学,孩子们得自己背着干粮跋山涉水走上两三个小时,来回就得五小时,不可谓不艰难。

    不少村里人便不大愿意让自己孩子去上学,毕竟家里缺人手干活,大人下地挣工分,就是七八岁的孩子也得踩着凳子去做饭,实在是没法。

    当年林翠是少有被爹娘送去念书的,可她身子弱,走几小时山路艰难,小学五年便由林祥给背去。

    大哥林祥长林翠六岁,十二岁的男娃在农村已经算半个劳动力,背着小小的妹子走起山路,一步一个脚印,从没摔到过妹子,相当可靠。

    这一背就是五年。

    跟着林翠学拼音的七八个孩子,大的得有九岁,上过几天学就被家人给叫着留家里帮忙干活了,最小的就是林小宝,四岁开智。毕竟林祥和向玉芬都没念过几天书,就盼着儿子跟她小姑多学学,以后也能读个初中高中啥的,当个文化人。

    夕阳缓缓西落,在昏暗的天际涂抹开绚烂的色彩,红一片橘一片,交叠缤纷的余晖下,林翠带着几条小尾巴认字,暖暖余晖洒落在她仰着的鹅蛋脸,爬上如画的眉眼间,镀上一层浅浅光晕,就连乌黑的发丝被微风撩起,也好似变成了晶莹的琥珀色。

    赵红梅赶到林家门前时,几乎被夕阳下的年轻姑娘晃了眼。

    不怪几个生产队的年轻后生都惦记林翠,数不清多少人找自己打听林翠的情况,这模样的姑娘,谁能不喜欢呢。

    “翠翠,在教认字儿呢?”赵红梅瞅一眼正盯着地面,七嘴八舌讨论拼音的几个孩子,笑意爬上眼角皱纹,“你心好,赶明儿我们家铁牛大些了,你也帮忙带着认两个字儿。”

    “好啊,红梅婶,我这课堂闹着玩儿的,大伙儿能多认两个字就是进步。”林翠扔下石子儿,拍了拍指尖灰尘,起身同红梅婶去一旁竹林下说话。

    关于上回的两个相亲对象人选,林翠早已同红梅婶婉拒,只托她再物色物色,这回见人前来,估摸是有了新的消息。

    赵红梅确实不爱拐弯抹角:“翠翠,婶儿又给你带好消息了,上回的赫知青和赵会计你没看上,这回有个好的,简直和你想找的对象一模一样。”

    柳叶眉微微上挑,林翠倒是好奇谁这么符合自己的要求:“红梅婶,谁啊?我认识吗?”

    “你当然认识!”赵红梅也没想到,兜兜转转竟然是替万峰来提亲了,“就是万老大家的独苗万峰!”

    万峰两字在林翠樱唇间辗转吐露,眼前已然浮现着高大伟岸的身影。

    林翠没见过如万峰那般高大的男人,不止是红星生产大队,估摸在整个华国也难寻。毕竟人人都从三年饥荒时期熬过来,不瘦得皮包骨,不饿得身材矮小是不可能的,谁能有万峰那样的身高身材。

    尤其这人力气颇大,能拽着两头野猪下山,确实让人有安心的感觉。

    可前阵子的记忆涌入脑海,想到偶尔碰见万广发同万峰的熟络热情,甚至宋春花还想安排万峰同自己相亲,林翠顾虑又起了,万峰背后的万广发和宋春花难保不会有什么阴谋诡计。

    “和万峰相亲这件事,春花婶也同我提过,我当时拒绝了。”林翠看向赵红梅,眼底浮现几分疑惑,“这次您上门来再提这事儿,是谁的意思?”

    “哎呦,和宋春花没关系!”赵红梅哪里知道宋春花竟然也起了撮合的心思,忙解释道,“是万峰主动跟我提的,他看上你了。你呢,看得上他不?”

    如此直白,倒是令林翠眼睫扇动,说不出一个字儿。

    仔细分析万峰的条件,这人不错,高大伟岸,力气大,本事也不小,独来独往也没什么乱七八糟的家庭关系,只除了...

    “红梅婶儿,万峰同志倒是挺符合我找对象的要求,只是他和万家关系那么近...”

    听林翠前半句话,赵红梅就知道这事儿有戏,猛拍大腿激动地眉飞色舞:“万峰说了,和他二叔一家没来往,以后也不联系,跟断亲了没区别。”

    林翠的顾虑尚未完全说出口,已然被红梅婶儿坚定地堵了回来。

    万峰和万家断亲?这可是大事。

    农村里最看重亲缘,一个生产队里大多都是沾亲带故的,能搭把手的也不含糊,少有真的老死不相往来的。

    万峰失踪五年刚被找回来,竟然同难得热络的万广发一家划清界限了?

    林翠的疑惑尚未打消,就见不远处传来尖利的叫嚷声。

    田间小路上,宋春花追着高大的男人跑:“万峰,你咋把肉全拿走了!那是我辛辛苦苦抹盐,晒了几天又熏好的腊肉!”

    拎着装了六十斤腊肉的背篓,万峰眉峰微压,沉沉气势如风雨欲来:“我猎野猪奖励的几十斤猪肉,托二婶帮忙熏成腊肉,多谢二婶了。”

    一米九三的万峰足足比宋春花高出接近两个头,宋春花不得不抻长脖子仰视着这个晚辈。

    可当长辈的没有正当理由阻拦万峰拿回他的猪肉,即使当初明明是他同意自己将肉带走的。

    “谢什么啊,都是一家人,只是这腊肉...”不分一半给自家吗?没有一半,也得留下十来斤吧。

    这是人情往来。

    “谢还是要谢的。”万峰面无表情,却依旧令人心生畏惧,“二婶你心善,我刚想起来一些往事,当年我爹娘牺牲,你和二叔也常来看我,还...”

    “哎呦,你快拎着腊肉回家去吧,早点睡觉休息。”王桂英惊恐地瞳孔放大,听见万峰想起来些往事,再见周遭不时有人驻足看热闹,忙打发万峰离开。

    宋春花吃了个哑巴亏,仿佛现在才重新认识了万峰这个混小子,他到底是傻的还是莽的?

    “哟,宋春花,你还想抢人万峰得的奖励啊?呸!你们万老二家的也忒没脸没皮了!”

    “万峰多不容易啊,爹娘不在了,你们怕不是以为万峰好欺负!”

    刘红娟几人正捧着饭碗在路边看热闹,闻言就要去叫大队长:“我去找大队长来评评理,哪有这样欺负人的!”

    宋春花撇撇嘴,只能吃个闷亏,眼睁睁看着到手的猪肉飞了,还折进去自己的一罐盐和香料以及费了好些天的精力:“你们哪只眼睛瞅见我要眛了万峰的猪肉啊?我这是看他大小伙儿不会熏腊肉才帮忙的,这肉我一两都不会要!”

    说罢,转身大步离开,踢飞了好几颗石子。

    万峰同几个帮口的婶子道了谢,也入了几个婶子的眼。

    爹娘死了,自个儿又有本事,刘红娟几人心念一动,都想把人扒拉到自家碗里来,当即也不藏着掖着:“万峰,你也老大不小了,该说亲了,不然婶子帮你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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